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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还比不上您那南明峰?”隋瑛笑着问,一手还指着舍忧刚落下的一子:“落这儿,可是要被吃尽了。”舍忧抬眼看了他一眼,老神在在地道:“鱼肉虽好,可不如我南明峰上的薄粥养人呐!吃尽了,我落这子就是叫这老头儿吃的。”
崔大夫一愣,心想你看起来至少比我老十岁,怎么还管我叫老头。崔大夫心生不悦,骂骂咧咧地吃了舍忧的子儿,两人便又拌起嘴来。隋瑛在一旁被两人逗得直笑,心中阴霾也一扫而光。
“遇安!”
听林清唤他,隋瑛转身,便见渐晚的天色中,林清一身水粉色朝他走来。
桃花粉黛长衫,腰间是月白绦带,脚踩一双素白布鞋,行走间的微跛使这轻薄的料子如水般荡漾,别有一番风情。隋瑛一时间看直了眼睛,嘴角咧得压不下来。
“哟,当自己是姑娘家的呢!”舍忧在后面直啧啧。
“京城里穿粉黛的公子哥儿多了去了,你这老道没见识,林大人容貌出挑,穿什么都好看!”崔大夫毫不留情地怼过去。
“当真是绝色。”隋瑛的心已经乱了半拍,当初他在店铺里选料子时,不知为何,他就想选这明媚的渥赭色,比起象征权力的朱红,这色更轻盈,更祥和,比起过于冷静的素白和靛蓝,这一抹粉嫩更添几分朝气和鲜活。
“看什么?还不过来。”林清站在道场中央,见三人都看向自己,也不禁红了脸。他还没穿过这样的衣裳。
“这就来!”
隋瑛大步流星地朝林清走去,牵了他手,稀罕道:“真好看。”
林清低垂着头,“也不是少年人了。”
“你少年时穿过这样的衣裳吗?”
“没有。”
“那不就是了,在哥哥这边,多做些少年人。”
“好。”
两人牵着手走上田坎,沿着小道翩翩远去了。舍忧两指尖的子迟迟没有落下,望着两人的背影兀自出神。崔大夫也不催促,目光也如他一般,遥遥望去,无限悲怜。
“就算我尽了全力,也没有几成把握,你这老道,当真没有一点法子了么?这样一对璧人……”
舍忧回过神来,落下一子。
“我已干涉他的因果两回,凡尘间事因这两回多有变数,因这变数,死了多少人,活了多少人?这些因果他早已无法承担,别说你我,如今就算仙人倾尽全力,也再无法抵挡这天命。”
“可是,何谓天命?”
“天命,就是注定。”
——
溪边的浅滩上,两人手挽手,几乎贴在一起。
面对近在眼前的离别,两人都心照不宣地丝毫不提,只谈这山这水,这幽静的林。
“我来这儿快半年,都没见我送你的九霄环佩,可是弃掉了?”
“怎么会,且不说那可是名琴,你送的就是块木头也舍不得送人。”
“那你把它放哪儿啦?”
“在厢房衣橱的最上边,用绢布好生包着,里面还放了樟脑,以防生虫。”
“都不弹了。”
“你没来之前弹了无人听,你来了之后我又在作战,你若是想听,今晚就给你弹。”
“好啊,我想听你弹曲子。”
到了溪边,两人想去溪中的方石上坐,隋瑛想要抱林清过去,可林清执意地要脱了鞋自己涉水。
“如今天热了,水都被晒热了。”
“好,踩一踩水也是好的,只要你喜欢。”隋瑛蹲下身,给林清脱下鞋袜。林清踩在光溜溜的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