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有刁民害朕!(1/3)
说实话,如果是我26岁之前,有人跟我说,你小子是个英雄,那甭问啊,我俩一定是在酒桌上,而且,一定是被我灌多了。因为自打六岁那年披着床单模仿大侠满院子疯跑被我爹一顿胖揍之后,我就审时度势的意识到,当英雄,要承担的太多了,我是不想承担地,当然,床单也不想。我叫高远,这名字听起来让人觉得这孩子父母特别有文化,但事实上,我爹离有文化最近的一次是他拍结婚照的时候,胸口插了两支钢笔,可惜的是,因为拍的是黑白照片,成片之后根本看不出来。我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生我的时候老爸在外地打工,那时候电话信号也不好,我妈问的是孩子叫啥名,我爹说的是道远路费贵不回去。于是阴差阳错之下,我妈推翻了之前设想的“富强”“富贵”“连升”之类的名字,给我取名“高远”。
于是我就很庆幸的顶着这个名字一路长了起来,然后,上大学。
别看我上的只是一所普通的大学,但也是我们这个偏远地区有史以来为数不多的几个考上大学的。那些年,我属实当了些日子的天之骄子。
可惜,再天之的骄子也比不过天子啊,毕业后,几经周折,我成了一个黄袍加身的骑士,当然,偶尔也披蓝袍。但总之,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我穿梭,我疾行,我……怕超时!
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份不错的工作,除了累点,赚的少点,偶尔危险一点……额,好吧,如果抛开面子不谈,这确实不是啥好工作。
于是,在我爹的协助下,我决定转行,实际上,是良子跟我分手之后我突然醒悟,决定干点啥,所以我在朋友的牵线搭桥和我爹的资助之下,拿下了一个快递驿站。帮我的人叫老刘,通常情况下,我叫他刘哥,但事实上,他女儿跟我差不多大!
那天在我喝完了第十六瓶啤酒,并且第四次跟他表达了我的痛苦之后,他就决定帮我了,尤其是,他请的客。
由于兑的现成的店,所以没什么好准备的,但结束了第一天的辛苦之后,我,这家名为“阳光快递”的快递驿站老板兼唯一员工,还是兴奋的睡不着了!人在深夜睡不着的时候就容易乱想,而我想到了良子。
说实话,在我的印象中,良子是那种长得很安全的女生,这不是分手后的诋毁啊,主要是,谁会撩一个动如疯驴一般的女人呢?更何况,这女人还是个永动机。就是永远动如疯驴!
但是,当她穿着连衣裙,留着黑长直,在另一个男人的陪同下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我三表姐说的一句话是对的!她说,女孩找对象得等等,等自己成熟了,就会发现原来喜欢的那个人不合适!就比如良子,她说的分手理由就是“咱俩不合适!”于是我就看着她上了那个跟她很合适的老男人的车,扬长而去。那一刻我真是百感交集啊,我很想豪气的说一句“莫欺少年穷”但是,那三叉星的车标让我真的有点底气不足,转念我又想到,良子会不会在这老哥面前一边扣着脚一边抽着烟,一边大骂古装剧的女主角是个傻逼。我估计不会!那良子应该很不快乐,毕竟她亲口说过,那是她一天最快乐的时候。分手这种事,如果只有一方不快乐,那就是加倍的不快乐,如果两方都不快乐,那除了在你人生经历中留下点印记之外,其实也就没啥了。所以好多情侣分手之后都想方设法的让对方知道自己现在过得不错。这种行为的恶毒程度无异于教唆青少年吸烟啊!
想了会良子,我又顺道想到了我现在的身份,想着现在咱也算是个老板了,以后跟良子再见面,咱也能挺直腰杆说一句“感谢当年不嫁之恩!”诶?到时候我说这句话的语气是用义正言辞好呢,还